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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開始我不是太喜歡倫敦。
出來乍到,就被擁擠髒亂的地鐵嚇到,再加上有一回爬了將近十樓的樓梯,才到達一樓出口(其實是自己錯失了電梯),於是,心目中倫敦的地位硬生生被打了折扣。
其實倫敦是個越發覺越覺得美的城市,尤其在欣賞完演了二十年的歌劇魅影之後,更是覺得倫敦驚為天人。這是個充滿藝術人文的城市,也是充滿慌亂雜七雜八的城市,少了英國其他小鎮該有的秩序和悠閒,感覺像是百家爭鳴,處處是衝突後的和諧狀態。
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旅客的蜂擁而至,幾乎每一處,都充斥著滿滿的遊客,各色人種聚集。想來大家都是懷抱著來朝聖的心情吧!
知名的大笨鐘、西敏寺、倫敦塔橋,也讓這城市增色不少,想來我的倫敦之行,也是行程滿滿,很少能細細品味,所以應該錯失了不少驚奇吧!
說到令人印象深刻的歌劇魅影,佈景變化萬千,小小的舞台可以創造出如此多的驚奇,也難怪在演了二十年的現在,仍然場場爆滿。演員們載歌載舞,美妙的音樂讓人感動不已,也因為太好聽,居然讓我起了許多次的雞皮歌瘩。
如果再次造訪,我想我會放慢我的步調,好好的瀏覽倫敦一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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